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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证明事项保留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9-8-16
实施时间: 2019-8-16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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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司法部相关文件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汇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研究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证明事项保留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于2019年8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等方式反馈意见,感谢提出宝贵建议。
  电子邮箱地址:xzspxm@mail.saf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邮编:100048)
  传真:010-68402430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证明事项保留目录(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证明事项保留目录(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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