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关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03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关税函[2019]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9-7-8
实施时间: 2019-7-8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刘忠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免公共图书馆进口图书、报纸、杂志增值税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公共图书馆采购进口图书、报纸、杂志,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已经降低。自2019年4月1日起,图书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已由13%降至9%。目前,公共图书馆采购进口图书、报纸、杂志时,缴纳9%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符合条件的图书馆已可享受国家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9年第2号)、《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符合条件的图书馆进口图书、资料等,可免征进口税收。目前,上述进口税收政策实施情况良好。
  三、对其余未享受现行进口税收政策的国家财政拨款举办的公益类公共图书馆,财政拨款已统筹考虑了公共图书馆的各方面需求,考虑到财政支出承受能力,目前难以再给予减免税优惠。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  政  部
  2019年7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 闽税函[2023]30 2023/3/8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 2022/2/22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7号建议 闽地税函[2016] 2016/4/12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 2021/10/20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 2023/4/24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72号 陕税函[2022]16 2022/7/22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002号建议的答复 财会函[2019]6号 2019/7/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27号建议 闽地税函[2016] 2016/4/12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第01 厦税函[2021]12 2021/2/10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24 20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