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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选拔税务师行业全球税务治理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秘发[2019]39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9-7-10
实施时间: 2019-7-1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9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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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推动税务师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联合清华大学开展全球税务治理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管理能力强、专业精湛、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的行业领军人才队伍,提升税务师行业参与税务治理的国际化水平,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二、选拔条件和程序
  2019年拟选拔80名税务师行业全球税务治理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具体条件及选拔原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政治上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创新进取精神,业务精湛,工作成绩显著,在行业内和社会上有较高影响力;担任高等级(4A、5A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欠发达地区,特殊情况放宽至3A级)。
  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优先录取。
  (二)选拔原则和程序
  1.选拔原则
  坚持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个人申报或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地方协会审核,中税协审定。
  2.报名程序
  (1)个人填写申报材料。7月31日前,申请人员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税务师领军人才模块,填写《全球税务治理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提交地方税协审核。
  (2)地方税协审核。8月9日前,地方税协依据选拔条件完成材料初审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在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税务师领军人才管理模块审核通过,报中税协审定。
  (3)中税协审定。8月27日前,中税协组织专家审定,确定2019年度培养对象人员名单,并反馈给地方协会。
  (4)发送培训通知。
  三、培养工作安排
  (一)培养形式与周期
  领军人才培养采取不脱产培养与短期集训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周期为一年。含四次集中培训(每个季度集中一次,每次3天);每季度分别针对一个专题开展专家课堂、圆桌研讨学员论坛,全年进行两次实地考察。
  (二)集中培训时间和内容
  2019年9月19日报到,20日举行开班式。
  1.2019年9月: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及政策解读
  2.2019年12月:税收政策前沿问题研讨
  3.2020年3月: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4.2020年6月:国际经验与机遇分析
  (三)培训地点:清华大学
  四、考核要求
  (一)实行学分制管理。每个专题及相应的模块课程对应不同的学分,只有学员完成总学分的85%及以上,才有资格进入到结业考核环节。
  (二)结业考核。2020年7-8月进行学习总结和综合考核。每个学员须提交2份综合案例,考核通过者颁发清华大学结业证书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全球税务治理领军人才”证书。
  五、培训费用
  本培训班培训费由中税协支付给清华大学。
  六、其他
  联系人: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乔娇娇
  联系电话:(010)68413988转8410,13401182078
  附件:
  附件1-报名须知
  附件2-2019年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须知.docx    
附件2-2019年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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