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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缴纳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9-6-20
实施时间: 2019-6-2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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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费缴纳执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中的有关规定。
  一、单位会员会费标准
  评估机构会员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下称年度收入总和)在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10000元;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50000元;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800000元。
  评估机构会员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标准(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评估机构会员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相关纳税申报表,并按规定上报安徽评协和中评协。其中,评估机构会员会费免交的相关信息,应在年度资产评估行业会计报表中予以单独列示。
  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执业会员交纳4000元。其中,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不含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减免一半交纳。
  个人会员会费以评估机构参加当年度执业会员年检人数计算。
  三、评估机构因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交纳单位会员会费困难的,可以向安徽评协提出申请,报中评协同意后予以减免。
  四、会费缴纳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会费缴纳需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缴款。汇款信息如下:
  用户名: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帐号:2111012100061709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
  五、其他事项
  会费缴纳相关问题,请咨询省评协综合组。联系电话:(0551)68150361;联系人:黄平峰,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19楼评协综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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