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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允许印度尼西亚山竹进口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4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5-30
实施时间: 2019-5-3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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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印度尼西亚山竹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现允许符合要求的印度尼西亚山竹进口。具体要求可在海关总署网站(www.customs.gov.cn)查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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