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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19]1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5-28
实施时间: 2019-5-28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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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打造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队伍,根据《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鲁财会〔2011〕43号)和《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9年度人才工作重点项目》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深、业绩卓著、有发展潜力并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发挥团队精神的优秀会计实务人才选拔出来,进行重点培养。报名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1.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
  2.在各类型企业中担任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在职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的财会业务骨干。
  (三)其他要求
  对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或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一、二等奖,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已入选省市重点人才工程(附件1)第一、二层次的,不得参加此次申报。入选省市重点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且在管理期内的,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申报。确需申报的,须报经原人才工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二、选拔程序
  (一)申报。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2019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2),经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6月21日前报单位所在市财政局初审。各市财政局初审同意后,于6月28日前统一报省财政厅终审。
  所有报名人员应同时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页面,进入“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系统注册填报电子信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放管服”改革有关规定,以及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优化省市人才工程有关要求,今年申报工作实行“承诺制”,不再提交证明材料。报名人员对《申请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本人承诺”处亲笔签名。工作单位应认真审核职务、工作业绩、入选省市重点人才工程情况等信息,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对于填报虚假信息骗取申报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二)笔试。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实行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财务会计实务、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财经综合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英语等内容。笔试时间定于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结束后,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试卷及申报材料进行审阅,按1:1.5的比例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时书面通知本人。面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命题,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选拔培养对象。省财政厅根据选拔考试的结果,确定50名培养人选,并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三、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的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组织实施,每年两次,每次10天。集中培训采取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组织论坛、现场观摩、考察等方式进行。
  (二)跟踪培养。学员离校期间,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根据学员岗位特点和知识结构,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学员定期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和调研考察报告等,巩固培训效果。
  四、考核与管理
  (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集中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养期内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二)对学员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或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实践报告、调研报告、专业论文和案例研究报告的,省财政厅将按规定程序予以淘汰。
  (三)培养期满,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毕业,并由省财政厅、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毕业证书”。
  五、培养经费
  省财政厅承担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阶段的培训费、食宿费,集中培训交通费用由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健
  地  点:济南市济大路3号山东省财政厅1602室
  邮  编:250002
  电  话:0531-82669791、82920823(传真)
  电子邮箱:sdsgaoduan@
  附件:1.省市重点人才工程清单
  2.2019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申请表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5月28日
  附件1
  省市重点人才工程清单
  一、第一层次(4个)
  1、泰山学者工程(省委组织部)
  2、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省委组织部)
  3、齐鲁文化名家工程(省委宣传部)
  4、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第二层次(8个)
  1、齐鲁文化英才工程(省委宣传部)
  2、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省发展改革委)
  3、外专双百计划(省科技厅)
  4、齐鲁和谐使者(省民政厅)
  5、齐鲁首席技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齐鲁乡村之星(省农业农村厅)
  7、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省卫生健康委)
  8、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第三层次(30个)
  1、齐鲁文化之星工程(省委宣传部)
  2、齐鲁公安英才建设工程(省公安厅)
  3、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程(省财政厅)
  4、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省农业农村厅)
  6、齐鲁基层名医(省卫生健康委)
  7、山东省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省统计局)
  8、齐鲁金融之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9、智库高端人才(省科协)
  10、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济南市)
  11、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济南市)
  12、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青岛市)
  13、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青岛市)
  14、淄博英才计划(淄博市)
  15、枣庄英才集聚工程(枣庄市)
  16、黄河三角洲学者(东营市)
  17、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双百计划”(烟台市)
  18、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工程(潍坊市)
  19、“鸢都学者”建设工程(潍坊市)
  20、济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聚计划(济宁市)
  21、泰山英才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泰安市)
  22、威海市人才项目产业工程特聘专家(威海市)
  23、威海市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威海市)
  24、日照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日照市)
  25、嬴牟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莱芜市)
  26、沂蒙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程(临沂市)
  27、现代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德州市)
  28、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聊城市)
  29、渤海英才•杰出贡献专家(滨州市)
  30、动能转换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菏泽市)

相关附件:
2.2019年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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