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年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9-5-27
实施时间: 2019-6-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3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减少纸质单证流转,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打印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的公告》(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5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外汇局
  2019年5月2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审核 甬国税函[2010] 2010/2/4
福州海关关于进一步简化报关单随附单证的公告 福州海关公告20 2020/8/14
关于自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5/12/18
关于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运行及《海峡两岸经济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4/1
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原产地栏目填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1/5/10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1/1
上海海关公告2006年第15号 上海海关公告20 2006/8/5
关于区域通关一体化报关单通关状态查询、审核业务咨询有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6/9/28
厦门海关公告2016年第1号 厦门海关公告20 201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