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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评协[2019]1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9-5-15
实施时间: 2019-5-15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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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2019年北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充实检查队伍、提高检查效果,我会拟开展执业质量检查人员选聘工作,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经验丰富的资产评估师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取得资产评估师资格,从事资产评估工作且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3年以上;
  2.熟悉资产评估专业理论,具有较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和较好的写作能力;
  3.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和协会自律惩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4.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申报程序
  1.各资产评估机构可推荐1-2名检查人员;
  2.请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填好并加盖公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会评估二部。
  三、审核聘用方式
  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专家型管理人才或者中小执业机构领军人才优先考虑。对于选聘的检查人员,我会将以正式信函方式通知其所在机构,并根据参加检查的天数按我会相关规定给予个人、机构相应检查补助。同时,对于表现优秀的检查人员我会将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 杨丹
  联系电话:88221128
  电子邮箱:18636302858@
  附件: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5月15日

相关附件: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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