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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金[2019]1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2-1
实施时间: 2019-2-1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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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各省级金融企业:
  为做好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金融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财金〔2016〕35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印发了《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担保类﹞、﹝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及相关编制说明(原文请登录财政部网站查看,网址为http://jrs.mof.gov.cn/zhengwuxinxi/gongzuotongzhi/),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册地在我省、持有中央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所颁发业务许可证、正常经营的各法人金融企业,包括银行类、证券类、保险类、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类、小额贷款公司类等,均应按规定向企业工商登记机关的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信息,其中: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省级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直接报送省财政厅。全省各类金融企业在境内外设立的子公司,按本套报表的统一格式填报;在境内外设立的一级分公司,除不需填报“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绩效评价报表”,以及“资产质量情况表”的部分指标外,其他报表均按照统一格式填报;母公司还应当汇总填报集团合并报表。
  二、实收资本包括国家资本、国有法人资本的金融企业,还应准确填报金融企业国有股东信息统计表。如国有股东数量较多,应分项填列前十大国有股东,其他国有股东可分别按其他国家资本出资人、其他国有法人资本出资人汇总填列。各国有金融企业2018年度财务决算应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准确列支工资总额(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集团合并报表口径),不得人为压低经济效益基数或者提高工资总额基数。如发现财务决算出现非正常变化的,财政部门将予以查核并追溯调整。
  三、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应全面收集汇总本级法人金融企业名单,督促各企业严格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成财务决算报表填报,并做好财务决算数据比对、审核和确认工作,保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统计数据全口径、全覆盖。对实收资本包括国家资本、国有法人资本的金融企业,应及时纳入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范围,确保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结果完整、真实、可靠、可核查。对金融类企业填报的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调整表,要对照《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规定,加强证明材料审核并填报绩效评价加减分事项表。请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向我厅正式行文报送汇总财务决算资料(仅需报送电子公文),报送资料按文件、分析报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报告、财务决算报表、编报说明(含户数核对情况说明)的顺序排版。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银行类汇总报表(信用社类汇总报表须单列)、证券类汇总报表、保险类汇总报表、担保类汇总报表、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类报表。
  四、各省级金融企业应按照编制说明认真、及时做好财务决算报表填报工作,对提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相关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3号)和《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的规定,据实填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及调整表。请于2019年3月31日之前(上市公司可待信息公开披露后报送),向我厅正式行文报送相关资料,并按文件、财务分析报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报告、财务决算报表(含保值增值情况表、绩效评价数据表、境外业务形成资产统计表、国有股东信息统计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绩效评价调整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报表封面须按规定签字、盖章。
  五、为提高报送效率,保证报送质量,今年起全省金融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和季度财务快报将通过互联网在线填报,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全省地方金融企业登录省财政厅统一报表平台http://tybb.jscz.gov.cn进行上报和汇总。在使用统一报表平台上报数据前,应使用单机版财务报表软件对数据进行审核校验,避免错漏。地方金融企业用户名、密码请向同级财政部门联系询问。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和各省级金融企业应认真组织、及时完成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填报工作,确保应报尽报、准确规范,所有财务决算资料的电子文档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到jifengzi@jscz.gov.cn。统一报表平台上所有报表以“元”为单位填报,行文报送的报表以“万元”为单位,并保留两位小数。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久其软件公司联系,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025-83633703、83633883,15751869852;如遇其他问题,请与省财政厅金融处联系,联系人:吉凤梓、彭黄培泠惠,联系电话:025-83633704、83633110。
  江苏省财政厅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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