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个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3-29
实施时间: 2019-3-2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44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青海省辖区内个人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发布)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并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对个人取得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由纳税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三、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第二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委托代开发票代征税款的通告 2017/4/24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终止委托邮政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24/1/1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全市集贸市场全面推行代开 2020/9/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纠正委托付款单位代开发票问题的通 闽地税函[2005] 2005/7/18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友情提醒 2017/10/13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 金华市地方税务 2016/5/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通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申请 2020/3/20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代征代开发票个体 天津市地方税务 2012/7/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预录代开发票业务的温馨 2012/10/30
关于规范国税机关代开发票环节征收地方税费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6]12 201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