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4月征收期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税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3-28
实施时间: 2019-3-28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28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2019年4月,是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实施后生产经营所得季度申报的首个大征期。为确保纳税人能正常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TS)进行申报纳税,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缴税途径
  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的申报缴款仍按原方式和渠道办理。除此之外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说明如下:
  (一)ITS系统在线申报
  ITS系统生产经营所得(定期定额户除外)主要支持两种在线申报模式:一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可通过银联卡在线支付以及个人三方协议扣税。二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可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税或者银行端查询缴税。
  (二)办税服务厅申报
  纳税人也可以直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的申报。
  二、注意事项
  首次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申报时需要申报密码,应先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申报密码。需通过个人三方协议进行扣税的纳税人,请提前到办税服务厅或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三方协议的办理。
  由于4月征收期办税服务厅将特别繁忙,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相关事项,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事项建议在征收期前前往办理,或尽量采用在线申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2017/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 安徽省地方税务 2016/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5/1/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广州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穗地税发[2011] 2011/9/1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南京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宁地税规字[201 2014/1/4
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7/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 深地税告[2011] 2011/11/23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 海南省地方税务 2011/9/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 20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