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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税发[2019]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3-15
实施时间: 2019-3-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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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19年3月15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9〕19号)要求,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以实施减税降费为主线,以深化税收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重点,通过减税降费、提速增效、整合升级、协同共治,彰显利民惠民的新作为、打造快捷便利的新速度、搭建稳定高效的新平台、开创携手共进的新局面,进一步创响特色鲜明的纳税服务品牌。
  二、整体安排
  聚焦纳税人所期所盼,通过推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切实精简涉税资料、切实优化发票办理、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四个切实”4项措施大力减税降费;通过推出提速办税流程、提速首次办税、提速纳税申报、提速税费缴纳、提速证明办理、提速退税办理“六个提速”6项措施全力提速增效;通过推出改善“线上”服务渠道、改善“线下”服务渠道“两个改善”2项措施着力整合升级;通过推出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三个发挥”3项措施合力协同共治。全年共推出4类15项70条便民办税服务措施。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减税降费,彰显利民惠民新作为
  1.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认真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采取有效举措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省局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局在纳税服务部门明确1~2名干部负责中小微企业服务工作。配合财政部门研究落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50%相关地方税种和附加的政策。切实做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工作。按照总局要求,落实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落实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以减免税政策效应、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重点行业、重大发展战略、区域比较、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开展分析,实现税收经济分析高端定制和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明确个人所得税宣传口径,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宣传引导步调一致,依托地方权威媒体,通过纳税人学堂、上门辅导、专题宣讲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政策辅导,帮助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方便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
  2.切实精简涉税资料。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完成总局第一批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任务;按总局要求,3月底前落实第二批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精简纳税人财务报表资料报送,除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外,一律实行按季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季度财务报表只需填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已报送相关电子数据的取消纸质资料报送。已实现无纸化退税申报的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只需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电子申报数据,取消报送纸质退税申报资料及凭证。优化完善征管系统统计核算功能,取消《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凡是能够通过申报表提取或系统生成的数据,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另行填报。探索电子签章、电子资料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和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
  3.切实优化发票办理。便利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按照总局要求,落实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政策。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优化网上申请代开发票邮寄配送,纳税人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提交发票代开申请并缴纳相应税费后,可选择通过邮寄配送取得代开发票。规范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环节税费征收规定,除代开货运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发票环节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征税费,其他税费种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通过手机APP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严格按照总局文件要求,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向纳税人推送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的同时,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的归集推送和共享共用。
  4.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积极配合总局开展2019年上半年全国纳税人需求调查。拓展征纳沟通渠道,增进征纳理解互信,有效减少因政策理解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纳税服务投诉。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机制、问责机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归集整理纳税人诉求,建立电子台账,实时跟踪管理纳税人诉求处理情况。
  (二)全力提速增效,打造快捷便利新速度
  5.提速办税流程。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从纳税人视角细化归并“最多跑一次”事项,编制和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在2019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优化纳税人省内跨区迁移,直接向迁出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不再走注销迁移流程。对于纳税人发生的税收违法行为做到“同事同罚”和“一事不二罚”。按照总局要求,优化海关缴款书抵扣方式,将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海关缴款书纳入选择确认范围。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审批。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升级税企沟通方式。加强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服务。选择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完善、遵从意愿强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类协议并加强跟踪服务。
  6.提速首次办税。实现新办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从办理登记信息确认到完成发票领用等涉税手续只取1次号、只排1次队,首次办税时即时办结时间最长不超过2小时。实行新办纳税人首次办税实名认证“承诺制”和全程网上办理。
  7.提速纳税申报。按照总局工作部署,推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预填申报,实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主动预填相关申报信息并由纳税人确认的功能。优化网上申报功能,实现计算机自动识别、政策提示、标准判定、协助计税(费)等,提升纳税申报质量。
  8.提速税费缴纳。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推动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为自然人办理缴纳税费提供便利。扩大网签“授权(委托)划缴协议”合作银行。
  9.提速证明办理。除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销售凭证外,纳税人可直接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自行查询和打印自身涉税资格、信用级别、备案事项、税费缴纳、税收违法等信息。
  10.提速退税办理。确保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内,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推进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推广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优化其他退税办理,推动退税申请、退税审核、退库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
  (三)着力整合升级,搭建稳定高效新平台
  11.改善“线上”服务渠道。加强税收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办税渠道,实现电子税务局与相关应用系统数据互通、一体运行。实现电子税务局自动向纳税人推送申报缴款期限、催报催缴信息、业务办理结果、待处理违法违章情况、待办理涉税费事宜等各类提示提醒信息。组织开展对涉税应用系统供应商和运维服务商运维服务工作评价,引导涉税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商提升运维服务能力。依托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完善平台功能,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智能化、个性化纳税缴费服务体验。积极配合总局信息化建设要求,优化个人所得税办税软件的在线填报、数据校验、提示提醒等功能,提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修正,减少填报错误。
  12.改善“线下”服务渠道。全面推行“一门”“一窗”“一次”服务,争取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推进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驻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12月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便捷办理各类政务事项。实行涉税业务“一窗”分类受理,纳税人在主管税务机关综合办税服务厅的任一办税窗口可办理所有依申请涉税费事项。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财政等部门的工作协作和信息共享,简化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的税费缴纳手续,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费缴纳“一窗受理、一站办结”,纳税人只需“进一扇门、交一套材料、一次性缴税(费)、领一次证”。
  (四)合力协同共治,开创携手共进新局面
  13.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深化“线上银税互动”合作机制,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通。扩大合作银行范围,积极支持有贷款需求的纳税人通过“线上银税互动”平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自主申请贷款,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14.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按照总局要求,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按照总局要求,落实关于扩大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的试点范围、建立车船税全国税务直征数据库并与保险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清税结果数据互联共享等措施。
  15.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事项的推进,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挥应有作用。建立与涉税专业机构联动的服务机制,营造大服务氛围。按照总局要求,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严格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实施信用评价与信用积分管理,加大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力度。整治和防范“黑中介”“中介黑”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税务机关要站在新机构新起点的高度上,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地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和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配套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地。
  (二)强化合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各项行动措施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统一行动,同步推进;各基层税务机关要认真查找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关心的“痛点”“难点”“堵点”和“焦点”问题,形成前台后台相互支撑,上级下级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加强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制作宣传册、小视频等各类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和税收宣传月等专题活动,加强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春风行动,四季拂面”的良好氛围。
  (四)总结成效。各级税务机关“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亮点和经验,按月将动态信息、按季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省局(纳税服务处),并将工作成效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市、县两级税务机关要按季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分析会,精准定位、着力解决纳税服务中的“短板”,省局将适时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相关附件:
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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