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函[1995]4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5-12-5
实施时间: 1995-12-5
失效时间: 2007-6-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8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5]578号《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抄件)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对该文所述通过供车方式取得运输车辆的司机和社会人员进行承租(承包)经营运输业务,其具备独立的经营权,自负盈亏,只向公司上交管理费,应视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二、对上述承租(承包)人,为了便于征收管理,其应纳运输业务营业税,可由管理单位代扣代缴;因管理单位对其收入核算不准确的,也可由地税机关直接采取核定征收。
  三、对该文所述的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业务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为其提供供车行为取得的全部收,包括车辆价款和管理费。
  四、对承租(承包)人提供运输劳务计算征收营业税时,其上交的管理费用不得从运输收入中扣除。
  各地接本通知后,应结合税收大检查的重点检查工作,对其全面进行清理。
  特此通知,请依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运输企业的供车行为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1995-11-3,国税函发[1995]578号
  你省《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供车收入如何征收流转税的请示》(穗国税发[1995]2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该市部分小汽车出租公司、汽车运输公司等单位(以下简称公司)为搞活经营,提高司机工作的积极性与服务质量,采取供车形式即公司将本单位的运输车辆作价后给本单位的司机或社会人员(以下统称司机),分期向司机收取车辆的价款和管理费,收清车辆价款后虽然车辆的所有权转归司机所有,但车辆牌照、营运证、线路牌等仍属公司所有,并仍由公司统一承担缴纳各项税、费的义务和其他法律责任。由此可见,公司将运输车辆作价后给司机这种行为的本身不在于卖车,而是公司内部经营责任制的改革措施,公司与司机的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因此公司的供车行为,并不属于销售货物的行为,而属于出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供车行为,应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地税发[2007]68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9
实施时间:2007-6-29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2
实施时间:2010-12-22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海关关于开展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车辆2014 上海海关公告20 2015/2/10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财工字[1992]57 1993/7/1
关于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的通知 财税[2020]30号 2020/6/4
上海海关关于开展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车辆2015 上海海关公告20 2016/2/16
天津海关关于对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 2016/3/25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计算机软件征收流 晋国税流发[200 2000/8/2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运输企业预缴企业 粤国税发[2005] 2005/4/30
北京海关公告2015年第5号 北京海关公告20 2015/3/25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 渝国税函[2000] 200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