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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19]28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9-2-21
实施时间: 2019-2-21
法规类型: 代理记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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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经开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有关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一)按时完成年度备案工作
  2019年4月30日前,各区财政局要严格遵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及《通知》的有关规定完成网上年度备案工作,具体要求:
  1.夯实基础数据。一是各区财政局应充分运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原北京市代理记账系统库中导出的历史基础数据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的数量、有无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核查,摸清各区家底;二是各区财政局应对备案上报数据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上一年度业务收入、服务企业数量、从业人员数量等,务必保证基础数据真实可靠。
  2.提高备案上报率。一是各区财政局应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以100%上报率为目标,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催报,切实提高年度备案上报率,夯实基础数据,真实反映行业发展情况;二是对于催报效果不理想的,可对相关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通报并将其列为本年度监督检查重点单位,持续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分析总结形成行业分析报告
  各区财政局要根据2018年开展代理记账管理工作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备案情况,形成本区代理记账行业分析报告,加强对行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和数据分析。报告应至少包括本区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本区代理记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以及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证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所做的主要工作等。2019年5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分析报告(加盖本局公章)报送至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和加强日常监管
  (一)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各区财政局要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持续推进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在现有网上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加快建立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息监管为核心的新型行业监管模式,并根据工作要求继续坚持做好北京市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改革月报工作。
  (二)切实提升日常监管水平
  各区财政局要加强日常监管,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强化对本区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责任,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力度,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推进联合执法,建立统一“黑名单”制度,践行政府在本行业中的积极引导作用,激励代理记账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实现全行业良性竞争,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代理记账服务市场秩序。
  三、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监管
  各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规定,加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报备工作,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公告,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切实加强对区内依法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建立健全工作联系机制,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发挥行业协会诚信自律和服务会员的作用。2018年12月31日前已经依法成立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向其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联系人: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靳雪晶
  联系电话:55592326
  电子邮箱:bjdljz510@sina.m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2月21日
  (联系人:靳雪晶;联系电话:555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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