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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修改<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2-19
实施时间: 2019-2-19
法规类型: 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27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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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修改<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企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
  联系人:陈贤
  电子邮箱:1352666016@
  传真电话:0571-8705841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邮编:310006
  浙江省财政厅
  2019年2月19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修改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7号),现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17〕92号)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第十一条第(二)点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删除第(三)点。
  二、第十四条第(二)点修改为“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其余内容均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浙江省财政厅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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