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项目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机构实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制度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9-1-11
实施时间: 2019-2-1
法规类型: 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420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了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出具假冒业务报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行业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实行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制度。自治区内资产评估机构从2019年2月1日起,对外出具的所有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均应从“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服务系统”打印带有防伪验证码的报告封面。业务委托人、报告使用人、政府监管部门或有关方面在收到报告后,使用手机扫描防伪码或关注协会微信公众号(nmgcpagzh),即可查询报告客户名称、出具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等真实信息。凡业务报告缺乏防伪封面或者防伪封面提供的信息无法正常查询,请报告委托人、报告使用人、政府监管部门谨慎使用或不予认可。
  真诚感谢社会各界、政府各部门对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防伪报备查询系统的关注、支持和使用。
  防伪查询电话:0471—4192612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202 2021/6/23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国财政部令第86 2017/6/1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报备自查工 2023/6/9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专业技术委员会执业问题解答[2 2018/12/5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 鲁会协[2016]7号 2016/4/1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约定书签 京注税协发[200 2009/3/17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资产评估新业务报备工 京评协[2014]40 2014/8/5
云南省计委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 云计收费[2003] 2003/2/1
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 中评协[2019]14 2019/7/1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 鲁评协[2018]23 2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