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财规[2019]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9-1-30
实施时间: 2019-1-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9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政策红利,增强社会获得感,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财政厅、省税务局反馈。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9年1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6/1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税源监控的意见 绍市国税征[200 2006/3/8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对市县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 皖政[2017]12号 2017/1/20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并征期申 2015/7/3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 青国税发[2004] 2004/7/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刷少数 京国税发[2005] 2005/4/20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增值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2023/1/1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正式使用新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皖国税函[2006] 2006/11/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藏国税发[2009] 2009/1/9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茶叶加工企业增值税纳 陕国税函[2009] 20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