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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部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式样差异的说明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25
实施时间: 2019-1-2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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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印制的部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式样上,与以前批次存在差异,现就差异部分进行说明如下:
  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112001920160,发票号码00000001至05000000,除发票联次外的其他联次,抵扣联、报税联、注册登记联、记账联、存根联均没有在发票上方副名称处加印联次名称。
  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012001900117,发票号码00000001至04000000,除发票联次外的其他联次,转移登记联、出入库联、记账联、存根联均没有在发票上方副名称处加印联次名称。
  特此说明。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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