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厦门市财政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10-24
实施时间: 2018-10-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0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第二批)名单:
  1.厦门市思明区慈善会
  2.厦门市鹭海英烈慈善基金会
  3.厦门市圆梦扶贫基金会
  4.厦门恩斯特慈善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7年度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7年度纳税申报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 2016/5/30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民政厅关于 甘肃省财政厅国 2023/6/2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 京财税[2021]77 2021/5/8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 上海市财政局国 2021/5/28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 黔财税[2023]17 2023/12/22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局河南省民政厅关于20 河南省财政厅国 2021/4/30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救灾捐赠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鲁地税二字[199 1998/8/31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 上海市财政局上 2017/1/19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民政厅关于 鲁财税[2021]12 2021/5/26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贵州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黔财非税[2013] 201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