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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注协[2019]2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9-1-5
实施时间: 2019-1-5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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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执行业务的动态监控,遏制不法分子假冒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出具虚假报告,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维护资产评估行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资产评估机构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2019年2月1日起正式运行《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服务系统》,并在全区资产评估行业实行业务报告网上报备。《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注协2018年第四次会长会讨论通过,2019年1月5日发布。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
相关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行业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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