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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8]159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2-19
实施时间: 2018-12-1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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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18]8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部门决算工作
  部门决算是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分工合理、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部门决算工作机制,确保2018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落实改革要求,确保决算工作有序衔接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好相关改革衔接工作。省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机构改革过程中预算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1212号),切实履行决算主体责任;要统筹好与部门预算的衔接,做好部门财政拨款指标核对、新老单位信息衔接、上下年数据衔接,确保部门决算不重不漏、业务不乱。
  (三)做好年终清理,确保单位账实账账相符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全面清理核实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收入及时入账,支出如实列报,应缴款项应缴尽缴,账目核对无误,及时发现和纠正差错,并在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部门决算,确保单位会计账实、账账相符。
  (四)加大审核力度,提高部门决算编审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压实审核责任,完善审核机制,细化审核内容,改进审核方式,实施部门决算专业化、精细化审核;要进一步完善上下级联动、多部门参与的审核机制,强化人工政策性审核和计算机规范性审核,提高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提升部门决算编审的严肃性、权威性。
  (五)开展决算核查,提高部门决算数据质量
  坚持部门自查与财政抽查相结合。各部门要重点围绕账表一致性、包括但不限于“三公”经费核算涉及科目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组织开展决算数据质量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随同部门决算一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扩大范围、前移时间,扎实开展决算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决算编制中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为决算批复和信息公开奠定基础。
  (六)加强分析利用,充分发挥决算功能作用
  要摒弃重编审、轻分析的传统思想,进一步革新理念、拓宽思路、创新方式,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财政财务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决算编审发现的问题和决算分析评价揭示的问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加强与有关单位间的联动互动,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专题研究,积极服务财政财务管理和领导决策。各市于2019年4月底前将专题分析报告报送省财政厅国库处。
  (七)压紧压实责任,提升决算信息公开质量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深入推进部门决算公开,拓展细化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项目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要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8〕565号),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加强细节把控,强化过程管理,确保部门决算公开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八)注重人才培养,建设高素质决算干部队伍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决算队伍建设,加强决算干部政治素质建设和专业素质培养,全面提升决算干部队伍素质;要改进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多层次、针对性的决算培训,着力提升决算干部的业务能力;要加强决算人才梯队建设,做好部门决算人才“传、帮、带”工作,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部门决算干部队伍。
  二、报送要求
  (一)省直部门编报范围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均应逐户编制和录入部门决算报表。
  (二)省直部门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1.省直无二级预算单位的部门应于2019年1月20日前,有二级预算单位的部门应于2019年2月15日前,将部门决算基础数据、决算填报说明以及部门决算数据质量自查报告,通过部门决算网络版上报到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上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省直各部门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按照省财政厅统一制定的文本格式,编制部门决算草案文本一式两份(A3)报送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审核;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对部门决算文本内容、重点对补充报表中涉及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省直各部门对经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审核通过的部门决算报表签字、盖章、装订,连同电子数据一并送省财政厅国库处,由省财政厅国库处报送省人大财经委审查。部门决算草案文本报送格式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地市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各市财政局应于2019年3月5日前完成部门决算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地区汇总及分户电子数据上报省财政厅国库处初审,并根据初审结果对决算进行调整。届时,请各市携带调整后的部门决算汇总表(分科目打印至类级科目)、填报说明、分析报告、部门决算分析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连同电子文件(含汇总及全部分户数据)等材料,参加我厅组织的部门决算会审。全省部门决算会审时间另行通知。
  汇总报表统一使用A3纸,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事项
  2018年度部门决算有关编审和参数更新信息,发布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ahcz.gov.cn,部门决算软件、部门决算数据资料发布在“公众服务—下载专区”专栏),请注意及时查看。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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