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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18]42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2-24
实施时间: 2018-12-24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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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8]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各行政事业单位是内控报告的直接填报者,对内控报告相关的指标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力度,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不断提高内控报告编制质量。
  二、真实准确编报。各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地编报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真实的反映本单位的单位层面、六大业务层面和信息系统层面内部控制建设建设情况、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做好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及意见和建议,对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中涉及与单位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同口径数据的,要确保数据的一致性。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总结过去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经验基础上,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分工协作的督查指导机制,有针对性的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对内部控制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导其整改落实,推动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四、选报典型案例。各地、各部门应积极推荐可复制、可推广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典型案例,按照单位类别(行政单位、教育及科学、文化、卫生事业等单位)推荐每类案例1-2家,随本地区、本部门的内部控制报告一并上报。
  五、按时报送报告。各地、各部门应及时审核、汇总形成本地区、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经汇总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
  (一)各单位应使用财政部统一下发的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单机版)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工作,并从填报软件导出j格式文件。(请于元月15日后,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下载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及有关操作手册和操作讲解视频。)
  (二)各省直部门请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告和电子版(j格式文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各市财政局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告和电子版(j格式文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四)各县(区)财政局请按本市财政局报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电话:0551-68150280
  传真:68150322(传真)
  邮箱:ahscztkjc@163.m
  安徽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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