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全面推广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上公开拍卖共管机制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8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12-29
实施时间: 2018-12-2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交易秩序,推进内销便利化,为企业减负增效,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上公开拍卖共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内销网上公开拍卖共管机制是指经海关允许,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与海关联网的拍卖平台,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机构依法公开拍卖加工贸易边角废料,海关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对该交易行为实施管理。
  二、本公告所称边角废料,包括加工贸易边角料、副产品和按照规定需要以残留价值征税的受灾保税货物,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保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和副产品等保税货物。
  三、对以网上公开拍卖方式内销的边角废料,海关以拍卖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四、同一批边角废料流拍3次以上、每次拍卖公告期不少于3日,且其中1次为无保留价竞价的,加工贸易企业可凭不再销售的书面承诺及有关流拍材料等资料,按规定直接向海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五、上海、南京、郑州、黄埔、重庆关区企业,可继续按原试点模式开展相关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加工贸易货物“短溢区间”管理行政执法裁量基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4/6/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工贸易税收管理暂行办法》 鲁国税发[2001] 2001/6/14
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2/1/1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制度 深经贸信息加贸 2013/9/11
关于取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商务部 2017/8/1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支持加工贸 津商务机科[201 2014/9/24
关于废止《棉与聚酯混纺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号: 海关总署国家发 2021/2/4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天津市加工 津商务机科[201 2015/9/23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 粤府办[2013]31 2013/8/5
关于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扩大试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