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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12-28
实施时间: 2019-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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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国务院批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正确确定《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内地与澳门的经贸往来,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
  2018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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