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民办发[2018]11号
发文部门: 民政部
发文时间: 2018-6-12
实施时间: 2018-6-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9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名称管理是社会组织登记的重要环节,是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确保社会组织的名称与其组织性质、业务范围、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等相一致,对于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维护社会组织发展秩序,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目前社会组织名称管理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社会组织名称未冠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有的地方社会组织名称擅自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甚至“亚洲”、“世界”等字样;有的名称应当包含字号的,缺乏字号;有的名称中的组织形式与组织类型不一致,如将社会团体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将社会服务机构登记为基金会;有的社会组织特别是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称使用不规范等。上述情形虽然是少数现象,但损害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误导了社会公众,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为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格依法依规审核社会组织名称。各地民政部门审核社会组织名称,要严格遵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政部令第26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名实一致性审查,不得超越本部门的法定权限和管辖范围审核社会组织名称,不得登记或者变相登记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全国性社会团体或者国际性社会团体。
  二、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自查工作。自查工作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查出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的,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规范。自查工作要与完善名称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加强审核把关,提高审核质量;要与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发现登记管理工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纪予以处理;要与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对已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的数据要进行全量核查,发现数据项不完整、数据录入不规范、登记业务不规范的,要及时补充完善,切实提高数据质量。有关自查情况请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主要内容应突出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使用名称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查处社会组织未规范使用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名称的行为,特别是要重点查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规以各类法人组织的名称命名,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开展活动未冠有所属社会组织名称等行为。通过监督检查,引导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科学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退出机制,促进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发挥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落实工作指导和请示制度。省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对地(市)级民政部门工作指导,地(市)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对县级民政部门工作指导,确保社会组织名称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地方民政部门在名称审核、管理过程中涉及法规政策适用不清楚的,应统一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向民政部书面请示。
  五、切实加强专项检查和社会监督。省级民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开展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于今年年底前对各地开展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自查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本通知发布之后新登记社会组织名称审核仍不规范的,发现一起,通报批评一起。各地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和查处相关投诉举报,规范社会组织活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民政部办公厅
  2018年6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 2008/3/18
关于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审计工作的通 2012/6/6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进一 沪财预[2016]10 2016/7/8
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民发[2015]89号 2015/5/13
南昌市民政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 洪民字[2014]10 2014/12/9
青海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关于开展省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 2024/2/28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薪酬管理的 桂民函[2024]17 2024/3/15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 穗民[2011]160号 2011/5/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等纳 粤国税函[2016] 2016/3/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