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8-13
实施时间: 2018-8-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6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保障我省征管体制改革后发票管理工作的顺利衔接,现就我省发票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票使用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使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使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监制普通发票包括“安徽通用手工发票”“安徽通用机打发票”“安徽通用定额发票”。其中“安徽通用定额发票”面额设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百元七种。
  (三)特殊票种使用
  “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客运发票”“医疗卫生收费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特殊发票继续使用。
  二、普通发票衔接
  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监制的新版普通发票,原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的旧版普通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三、发票监制章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印制的新版普通发票,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
  四、代开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所属办税服务厅自挂牌之日起办理代开发票业务时启用新的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发票专用章形状为长方形。内容分为三栏,顶栏为代开税务机关名称,中间栏为代开发票专用章,底栏为税务机关代码。
  五、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
  (一)纸张防伪。“安徽通用手工发票”“安徽通用机打发票”“安徽通用定额发票”的纸张加入彩色荧光纤维细丝,发票在紫外线照射下可见不规则的带有荧光显示的线段,在正常光线下,呈无规则的彩色纤维细丝。
  (二)温变防伪。“安徽通用手工发票”“安徽通用机打发票”“安徽通用定额发票”常温时有红色温变线条,升温至40度后变为无色,降温后又恢复为红色。
  (三)印记防伪。“安徽通用手工发票”“安徽通用机打发票”的发票联和“安徽通用定额发票”的发票联左、右两侧中间位置印制“安徽税务、XX印务”(对应不同发票印制厂家)标记,在荧光灯下可显示出亮红色字样。
  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如果需要鉴定普通发票(含2016年5月1日前原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发票)真伪,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或拨打12366查询发票真伪情况。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普通发票管理事项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发票监制章印模
  2.代开发票专用章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18年8月13日

相关附件:
1.发票监制章印模.doc    
2.代开发票专用章式样.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湖南省国家税务 2011/9/1
关于加强涉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票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1997]13 1997/8/12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民营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发票管 琼国税发[2005] 2005/1/5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办 甘地税征[1995] 1995/11/10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邮电通信业发票管 陕地税函[2004] 2004/9/29
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14 2004/12/22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 青国税函[2005] 2005/2/8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 山东省国家税务 2016/5/9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相 2018/7/10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 201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