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印花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30
实施时间: 2019-1-1
失效时间: 2022-6-30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70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我市实体经济和重点行业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管征实际,对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部分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25%-70%。
  二、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25%-70%。
  三、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为15%-70%。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包含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范围。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中关于批发业或批发为主、零售业及外贸等三种业务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的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和重点行业发展,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结合我市近期管征实际,对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部分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进行调整。
  二、主要政策变化
  相比于我市原核定比例,此次主要调整批发业务、零售业务和外贸业务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具体如下:1.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60-80%调整为25-70%;2.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30-70%调整为25-70%;3.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80-100%调整为15-70%。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包含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范围。
  三、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关于批发业或批发为主、零售业及外贸等三项核定比例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18年11月30日

相关附件:
部分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2-6-29
实施时间:2022-7-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甘 2023/7/1
关于修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6/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 2017/10/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 深地税发[2007] 2007/11/30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 穗地税函[2009] 2009/8/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新设立[开业]登记的小型企业实行 湘国税函[2002] 2002/6/11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 2025/6/9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 国家税务总局深 2019/1/1
上海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核 沪财企一[2000] 2000/4/1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 陕国税函[2007] 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