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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对应主管税务机关变化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0-31
实施时间: 2018-10-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743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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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河南省、市、县、乡各级原国税地税机构已相继合并,新税务机构挂牌、落实“三定”、“金三”管户调整已经完成,自2018年10月31日开始,您的新主管税务机关承继原国税、地税主管税务机关职责。
  新主管税务机关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您告知主管税务局及主管税务所(科、分局)的变动情况,并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您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查询新主管税务局及主管税务所(科、分局)。
  对于主管税务机关变化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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