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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办发[2018]10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7-25
实施时间: 2018-7-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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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5日
  重庆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委托国家行政学院发布了《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调查评估报告(2018)》(以下简称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在线服务成效度5个方面,对全国各省级政府2017年网上政务服务进行了评估排名。重庆总分83.35分,排名第8位。对比排名更靠前的省市,我市在一些环节和领域仍有不小差距。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对标对表评估报告,结合2018年6月28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服务方式完备度
  1.加快推进“全渝通办”,加强政务服务平台规划设计,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与分类导引,优化市级网上办事大厅美工设计,融入情景模式、体验模式、导入模式,提升服务便捷度。(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2.完善“重庆政务”移动端和微信公众号办事功能,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和“重庆政务”移动端用户体系,加强“重庆政务”两微一端宣传推广,提高移动端办事体验度,实现简单事项手机即办。(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3.网上办事大厅咨询投诉渠道接入“12345”热线进行分办,加强网上办事大厅与“12345”热线对接融合,提升问政咨询办理回复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4.在2018年6月30日公共服务事项上线运行的基础上,细化完善重庆市公共服务清单分类,提升公共服务清单办事指南要素完备程度和精细程度,并同步梳理编制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库,实现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规范完善、动态更新)
  5.推进中央驻渝单位、群团组织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开设政务服务主题专区,提供特定领域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6.整合全市政务服务资源,加大对市级部门门户网站检查力度,纳入“日扫描”范围,限时完成整改,确保指南统一、数量一致、更新同步。同时,将整合后的政务服务资源接入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利用全市三级公共服务事项上线契机,倒逼全市所有乡镇、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运行,升级改版区县网上办事大厅界面,开通乡镇、村服务入口。在与市级风格保持一致的前提下,部分模块展示体现区县特色。(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8.优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环境,完善信息系统整体架构,根据用户使用量和使用频率,对相应的云平台资源和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满足更多用户同时访问需求。(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经济信息委;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9.指导各区县统筹推进乡镇、村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自助终端服务功能。率先在18个深度贫困乡镇,以及渝北区、巴南区、璧山区各确定1个村(共21个村)开展政务服务一体化自助服务智能终端应用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有关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二、提升服务事项覆盖度
  10.在网上办事大厅建立清单专栏,从培育良好市场环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角度出发,集中发布各类目录清单,做到有据可查、方便易查。推进“全渝通办”,率先发布一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后续不断补充完善,滚动更新发布,2018年9月30日前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11.完善市级部门和区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明确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不得存在模糊不清的表述。办事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动态更新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12.加强对政务服务平台使用单位在功能设置管理方面的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平台在事项管理、表单配置、流程设置、功能模块选择等方面功能应用,鼓励部门和区县利用政务服务平台资源,二次开发适合自身特点的实体大厅管理辅助系统。(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
  13.加强“日扫描”力度,对办事指南各要素逐项检查,查漏补缺,重点扫描审查标准、受理地点、办理时限、联系电话,强化办事指南的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完善智能客服,利用平台大数据和知识库,提升在线问答智能化水平,为群众咨询提供准确的解答内容。(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15.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居民身份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统一代码为索引,全面清理企业群众办事服务需要提交的材料、信息,明确材料、信息来源,集中归集材料、信息,实现凡是可以通过网络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凡是可以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群众填报。(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16.大力推广普及办事指南二维码,为每一项办事指南设计二维码,在网上和现场办事大厅公布,确保实时动态更新、线上线下一致。(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二维码展示,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公共服务事项二维码展示)
  17.开展现场督查,以普通公民身份体验办事,陪同企业和群众共同办事,深入业务运行具体环节,随机访谈实体大厅工作人员和办事企业、群众,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18.再次梳理、检查、确认政务服务收费事项,建立收费事项清单,明确具体收费标准、算法和收费依据,并与办事指南关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四、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
  19.加大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应用力度,编制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管理和使用规范,更好地满足各单位证照、批文生成及调用的需求,做到一次生成、全网使用。同时,对接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系统,实现电子证照全国可认。(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0.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实名认证体系,以“身份证+人脸识别”实现自然人用户实名认证;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A数字证书”实现法人用户实名认证。争取国家试点,积极接入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全国通行”。(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21.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支付系统,积极推动微信、支付宝、银联闪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集成应用,建立完善有利于推动移动支付的配套政策,实现各类税费现场扫码缴、立刻付。整合接入水、电、气、讯等生活缴费渠道,实现涉及收费的服务事项通过统一平台在线缴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22.加快推进“12345一号通”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全市问政咨询协同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23.深入对接“信用重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红黑名单”率先接入到市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协同联动机制,探索开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应用,支撑“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24.优化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功能,提高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的用户体验度和工作便利度,提高网上办理率和办理深度。2018年12月底前,实现市级“网上办”事项比例不低于80%,区县及以下“网上办”事项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25.加快开发完善在线预约、材料预审、容缺受理功能并推广使用,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业务协同、政务服务信息及数据共享等审批服务业务需求功能,更好地联结网上服务与实体服务窗口,提高网上办理比例。(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26.加快推进市、区县、乡镇、村四级联动,实现审批服务就近能办、异地可办。(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五、提升在线服务成效度
  27.多渠道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保持宣传热度。(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8.推广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应用范围,接入人力社保、工商、公安、民政、医疗、残联等部门服务系统,实现用户互认,避免多平台注册、重复登录、频繁切换。(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29.结合线上应用,为线下用户提供刷脸认证、扫码办事等便捷方式,减少群众窗口办事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提高认证用户比例。(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30.优化线上线下融合模式,从工商、税务、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社保等即办件比例和公共服务事项比例较高的部门入手,建立跨部门的群众办事事项“套餐式”服务,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办件率,真正实现审批提速。(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31.在网上办事大厅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栏,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子平台,覆盖各部门和市、区县、乡镇(街道),对接“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协同平台,实现“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有效支撑“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形成“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32.在网上办事大厅开通“证照分离”、自贸区等特色服务专区,利用地理空间信息系统,实现区域自动识别,为特定区域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提供特事特办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工商局、重庆自贸办、市地理信息中心;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33.开通网上办事大厅快递服务,采取用户自愿的原则,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市邮政公司、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8年7月31日)
  34.进一步优化用户手机短信验证功能,实现全国范围手机号码短信验证,进一步提升外地来渝用户体验。(责任单位:市政府电子政务办、中国电信重庆公司、中国移动重庆公司、中国联通重庆公司;完成时间:2018年9月30日)
  以上34条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提升措施,已纳入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整改的重要内容。请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专门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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