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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BPM系统重大资产重组电子化报送与审查模块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股转系统办发[2018]65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8-9-19
实施时间: 2018-9-19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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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更好服务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提升各市场主体参与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的便捷性,进一步提高重大资产重组审查效率,我司开发了BPM系统重大资产重组电子化报送与审查模块(以下简称“重组模块”)。目前系统已完成全网测试工作,将于2018年9月21日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系统上线后相关工作平稳过渡和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填报要求
  (一)挂牌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报告书、实施情况报告书、持续督导意见等信息披露工作后,独立财务顾问应于T+1日11时30分前在BPM系统完成信息填写、公告关联、审查要点勾选等工作(T日为信息披露日,T日、T+1日均为转让日)。
  (二)重组模块正式上线运行后,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将实现无纸化报送与审查,挂牌公司无需再向我司报送纸质版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备案文件,通过将相关电子版文件上传至BPM系统的方式进行报送。
  (三)挂牌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应保证信息披露文件、备案文件底稿与电子版报送文件的一致性。独立财务顾问应按相关要求保存文件底稿,我司有权对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抽查。
  (四)上传的电子版文件应包括Word和PDF版本各一套,其中,Word版本应为可编辑版本,PDF版本应为按相关规则要求签章文件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应不超过20MB。对于超过20MB的文件,独立财务顾问应进行压缩后再行上传。
  二、软件环境准备
  (一)请使用微软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
  (二)《用户操作手册》请在系统()内“通知公告”页面下载。
  三、问题反馈
  用户遇到程序BUG等问题,可填写附件《用户反馈意见表》,并发送至bpmsupport@,全国股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将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四、相关联系方式
  (一)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10-63889512
  (二)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3889907
  (三)重组业务联系电话:010-63889826
  特此通知。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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