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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使用新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工商注[2018]1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7-24
实施时间: 2018-7-24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260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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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工商局(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按照《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兴行业登记并使用新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办字[2018]52号)要求, 省工商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使用新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前期准备工作。现就使用新标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使用新标准时间
  2018年7月30日起,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中统一使用《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
  二、有关准备工作
  (一)2018年7月28日9:00-29日24:00,由省工商局信息中心以工商总局提供的《2011-2017行业代码转换对照参考表》,对7月28日前登记的市场主体行业代码及关联信息等历史数据,在登记数据库中按照新标准进行转换。
  (二)各市场主体登记部门对已录入受理登记(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信息的,务必于7月27日前完成核准信息的录入。否则7月30日后办理业务时系统会提示行业代码配置错误,业务无法审核通过。
  (三)为确保存量数据转换期间数据稳定,避免产生数据不一致错误,7月28日(周六)9:00至7月29日(周日)24:00,各登记机关请勿录入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受理和核准信息。
  (联系人:陈堃;联系电话:13885106311)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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