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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核对确认2018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会协[2018]6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8-8-17
实施时间: 2018-8-17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392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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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关于下发<2018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会协[2018]12号),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组织力量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自行填报的2018年综合评价相关信息进行了审核,并做了修正。为确保综合评价结果的准确、客观、公正、合理,经研究,决定将经省注协审核修正后的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反馈给你们,请参加今年综合评价的事务所对本所相关信息作进一步核对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事务所应于8月20日前对本所综合评价信息核对确认完毕。核对后,综合评价信息有需要改动的,事务所应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据,并于该日前将《江苏省2018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申请修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报市注协,省直事务所直接报省注协。
  二、各市注协应于8月22日前,对事务所申请修改的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并将确认修改后的数据填写《江苏省2018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申请修改信息汇总表》,与相关说明证据一并上报省注协。
  三、省注协于8月24日前,在全省行业内公示完毕每家事务所的综合评价得分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为3天。
  附件:江苏省2018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申请修改信息汇总表
  2018年8月17日

相关附件:
附件:江苏省2018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申请修改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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