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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个体工商户“多证合一”改革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7-14
实施时间: 2018-7-14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91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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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
  现将《吉林省个体工商户“多证合一”改革操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认识。“多证合一”改革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抓手。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减证”推动“简政”,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进一步推动政府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领导,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多证合一”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同推进。要同税务、公安、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
  四、开展业务培训。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多证合一”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内容,采取内部互动交流学、以问题为导向研讨学、向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请教学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扩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多证合一”改革的宣传解读力度,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让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带来的便利,提振群众干事创业的信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附件:1.《吉林省个体工商户“多证合一”改革操作规范(试行)》
  2.个体工商户“多证合一”改革证照清单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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