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8-2
实施时间: 2018-8-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6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对青岛市普通发票相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原发票监制章停止使用。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青岛市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名称更改为《青岛通用定额发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青岛市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名称更改为《青岛通用机打发票》,《青岛市旅客运输发票》名称更改为《青岛旅客运输发票》。
  三、《青岛通用定额发票》规格调整为175 mm×77 mm。
  四、原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监制并印制的旧版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6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印模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8年8月2日

相关附件:
附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印模.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发票有奖管理试行 沪地税稽[2002] 2002/10/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 皖地税函[2010] 2010/7/29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 鄂国税函[2008] 2008/8/5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加部 青国税函[2001] 2001/7/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普通发票网上申领系统的通知 2013/11/18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 鲁国税函[2004] 2004/6/2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普通发票明 2015/3/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和服务业定额等普通发票换版 大地税告[2010] 2010/10/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 津地税征[2008] 2008/4/30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化代开普通发票手续的 桂地税发[2007] 200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