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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字[2018]12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7-30
实施时间: 2018-7-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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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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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30日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信息共享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需求,以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为突破口,消除政务服务领域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和保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年底前,依托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着力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信息不共享等突出问题,推进事项的标准化梳理和流程优化工作,减少申报材料、缩减办理环节、压缩审批时间、降低企业成本,完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任务,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一次办好”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以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改进和创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模式。按照省级统筹、标准统一、自上而下的原则,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及其要素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基本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有关要素的相对统一,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支撑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信息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办理。(责任单位: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法制办、省质监局,完成时限:2018年8月31日)
  (二)加强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继续完善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功能,通过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注重回应和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做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强化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组织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迁移对接,建设全省全流程、一体化政务服务在线平台,实现“一网通办”。积极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强化平台保障措施,建立互通互认机制,促进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三)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进一步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增强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统一认证能力,丰富和强化面向自然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服务的实名制认证手段。继续优化全省各级政务服务门户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面向公众服务网站和业务系统的统一身份认证应用接入,逐步实现全省政务服务“单点登录、一号申请、一网通办”。(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各市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9月30日)
  (四)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范围。在当前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信息资源接入和应用范围,将与深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数据资源,包括中央垂直管理的税务、金融、海关等领域可共享的数据资源,以及水、气、暖、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按照“依法依规”、“安全可控”的原则纳入共享交换范畴。加强对多方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应用,不断丰富和完善数据服务措施手段,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济南海关、青岛海关、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市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不断提升共享应用成效。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分批分类推进信息共享供需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政务信息资源综合应用。按照“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一线连通”、“一次办结”的要求,将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水气暖报装、获得电力、公积金事项办理等业务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平台进行规范化管理。强化对各重点领域业务应用的信息共享支撑,实现优化业务流程所需信息资源的“全覆盖、全打通、全共享”。(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0月31日)
  (六)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和应用。加快构建省、市两级电子证照库,制定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建设标准规范和电子证照使用管理办法,逐步推进各类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联通,支撑政务服务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相关领域基础信息资源的统一归集和规范管理。加强基础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应用,为深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七)加快政务服务热线数据及相关系统整合。整合各级、各部门现有政务服务热线及相关系统,受理全省范围内的咨询、投诉、求助、意见和建议等非紧急类诉求,实行全区域覆盖、全天候服务、全范围联动、全过程监察,建立“一号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运作模式。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强化对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热线受理、办理数据的统一分析利用,实现对公众诉求、社会矛盾的有效分析和提前预判,提供精准化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充分认识信息资源共享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工作,确保整合共享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将整合共享工作列入省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发挥统计执法监督、专家评价、媒体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作用,加强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安全设计、安全制度、安全技术、安全运维等方面的统筹规划,强化政务信息资源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防护,完善敏感数据、个人隐私等方面信息的安全管控和保护措施,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风险评估,形成覆盖信息共享全过程的安全防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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