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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政办发[2018]138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7-27
实施时间: 2018-7-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44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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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7日
  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精神,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依法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效能,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升企业办理开办事项的实际体验,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创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10月底,全省各地全面实现企业开办时间统一压缩至85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到年底前,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省企业开办便利度。
  二、工作任务
  (一)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
  工商部门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扩大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范围,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努力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5天以内。
  (二)压缩公章刻制时间。
  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将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由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集相关信息,推送至共享平台。各地应在办理企业登记事项的行政服务场所或者共享平台上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三)压缩申领发票时间。
  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2天以内。
  (四)提高企业社会保险登记服务效率。
  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五)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将申请人先后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变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流程。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
  (六)建立完善评价机制。
  待全国统一标准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立后,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针对我省企业开办等情况进行试评价,并逐步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信息互联共享(2018年9月20日前)。
  工商、公安、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完成本系统流程再造和各自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按照工作和技术要求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对接,明确部门间系统对接方式,按技术标准改造涉及的业务系统,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甘肃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增强数据共享交换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完善平台接入,畅通信息在部门间的推送、反馈、公示,加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信息共享。
  (二)开展业务培训和窗口建设(2018年10月20日前)。
  相关部门召集业务人员和窗口办事人员开展系统测试,进一步修改完善系统。做好本系统的业务工作培训,10月上旬召开全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推进和业务培训会。10月20日前完成线上线下办理业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全面实现工作目标(2018年12月底前)。
  10月底上线运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业务系统,全面实现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天的目标。11—12月广泛开展跟踪调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和工作督查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强化政府责任,落实部门任务,统筹各项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办理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要依法明确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对于企业开办前后需要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的,各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理顺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三)注重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企业开办事项培训、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窗口建设和部门协作,建立帮办机制,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引导、登记录入等服务。对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跟踪督办,实行“保姆式”服务。
  (四)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失职问责。
  省工商局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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