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将中药饮片加工等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19
实施时间: 2018-9-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1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管理,降低征纳双方涉税风险,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等有关规定,经与贵州省财政厅会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决定将中药饮片加工等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省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中药饮片、黄粑、饵块粑、缫丝、中成药、辣椒制品等产品及购进农产品用于生物质发电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二、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一)生产销售中药饮片、黄粑、饵块粑、缫丝等产品的,采用投入产出法。
  (二)生产销售中成药、辣椒制品及购进农产品用于生物质发电的,采用成本法。
  (三)兼营既适用投入产出法又适用成本法产品的,可统一采用成本法或分别核算,一经确定连续12个月内不得改变。期满后需改变核定方法的,应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
  三、对中药饮片加工等适用投入产出法的行业实行全省统一扣除标准,具体见附件。
  四、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九条的规定,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进项税额转出形成应纳税款一次性缴纳入库确有困难的,可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进项税额应转出额分期转出。
  五、本公告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省中药饮片加工等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18年7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贵州省中药饮片加工等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铁路和航空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总分机构名单 财税[2019]1号 0001/1/1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 2017/7/7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 鄂国税函[2006] 2006/4/24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 陕西省国家税务 2012/7/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生活服务业、建筑业试点纳税人 北京市国家税务 2016/7/15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精制茶加工行业农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贵 2021/8/1
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1/4/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 皖国税发[2012] 2012/7/3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一机 京国税函[2007] 2007/6/11
关于做好农产品卖难舆情监测对接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商办电函[2014] 201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