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出]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推广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23
实施时间: 2018-7-2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47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金税三期工程是全国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为更好地完善信息化建设,及时为我省纳税人提供功能强大、安全稳定、统一规范的税务信息化服务,我省将于2018年9月全面推广应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下载使用该系统,提高系统运行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切换对纳税人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将停用
  甘肃省电子税务局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将停止使用,停用的功能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完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电子税务局其他功能模块不受本次系统停用的影响。
  上述功能停用后,原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可通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完成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义务及事项办理。
  二、系统停用功能的时间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将于2018年7月至9月对我省扣缴义务人按照一定规则逐步停用电子税务局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自2018年8月1日零时起,停用扣缴义务人所在市州为嘉峪关、金昌、武威、白银、兰州新区的系统功能。
  第二批:自2018年8月16日零时起,停用扣缴义务人所在市州为兰州、张掖、天水、庆阳、酒泉的系统功能。
  第三批: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停用扣缴义务人所在市州为定西、陇南、平凉、临夏、甘南的系统功能。
  三、发布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业务及接口标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为配合全面推广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和使用扣缴客户端,最大限度地满足扣缴义务人的个性化需求,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业务标准、接口标准已在官网公布。本次公布的标准内容包括申报软件数据接口标准、扣缴申报技术标准、标准申报表规范、业务标准等内容。
  四、注意事项
  (一)系统切换初期受业务咨询量增加等影响,请纳税人根据系统停用功能内容、时间安排,提前切换、熟悉并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以避免在纳税征期末尾集中切换,影响纳税申报义务的依法履行。
  (二)纳税人首次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http://www.gstax.gov.cn)网站软件下载栏目,下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安装包”、操作手册及视频。
  (三)税务机关将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12366短信、报纸等发布通知、提示信息,并由各主管税务机关组织培训,请纳税人及时关注并做好系统升级准备工作。
  (四)纳税人在系统下载、纳税申报等环节若遇到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8年7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 黔地税发[2008] 2008/5/23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 黑地税函[2004] 2004/10/2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补录有 粤地税函[2005] 2005/10/2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收 京地税个[2002] 2002/9/12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 青岛市地方税务 2017/12/3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公 晋政办发[2015] 2015/12/30
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0/7/1
舟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 舟地税发[2006] 2006/8/4
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12/5
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