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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信息报送平台上线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财金[2018]82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上述未列部门
发文时间: 2018-7-5
实施时间: 2018-7-5
法规类型: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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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场化债转股各实施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入推动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开展,加强市场化债转股实施机构与潜在对象企业之间项目对接,促进市场化债转股工作扩量提质,便于有关部门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市场化债转股市场整体发展情况,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牵头开发了“市场化债转股信息报送平台”(以下简称“报送平台”)。现将上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实施机构线上通过“报送平台”、线下按照原路径同时报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信息,取消线下报送项目信息的时间另行通知。项目信息通过互联网访问“报送平台”系统(网络地址为:)进行填报。
  二、各实施机构应及时上报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信息。实施机构应在债转股相关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报送平台”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各实施机构应在本通知下发一个月内完成存量项目信息的补录工作,包括已签署协议和已落地的项目信息,并根据项目落地进展动态更新填报信息。
  三、各实施机构应保证所填信息与所签署的相关协议信息一致,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填报信息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如出现填报信息不实或故意隐瞒,将采取发送告知函、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提请列入相关失信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示。
  四、实施机构可通过“报送平台”查看潜在市场化债转股对象企业发布的意向信息,促进供需双方信息交流;可通过“报送平台”发布转股资产的转让信息,提高转股资产的流动性。
  五、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负责协助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报送平台”的信息管理,做好数据统计,建立完善和规范的评估体系,对要件齐备性、信息完整性、数据准确性、填报及时性、政策合规性进行评估,有效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对于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反馈相关实施机构进行修改完善。上线进展情况和评估情况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六、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简称“北金所”)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授权的报送平台技术支持及运营维护机构,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负责报送平台的系统开发、运营、维护及安全等工作,做好报送平台系统账户开立、业务培训、市场推广等工作。
  七、交易商协会、北金所及相关单位应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护相关单位的信息权益及数据安全,对报送平台的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未经联席会议办公室授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使用或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八、北金所负责办理报送平台账户开立、数字证书(U-key)领取、系统安装使用等上线具体工作。
  联系人:联席会议办公室 贺彬彬 68502373 18210930596
  交易商协会 张 侃 66538053 13212068851
  北金所 张 伟 57896675 13910180849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证监会办公厅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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