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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省税务系统涉企软件清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7-10
实施时间: 2018-7-10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05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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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对全省税务系统涉企软件进行了清理,现发布全省税务系统涉企软件清单,并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中的涉企软件是指纳税人使用单机或者通过互联网登录,与税收应用系统有业务和数据交换的软件,包括数字证书(第三方CA数字证书或税务总局IA数字证书)、申报软件、开票软件、网上办税系统等。
  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建立涉企软件清单管理制度。从2018年7月10日起,建立和公布全省《涉企免费软件清单》和《涉企收费软件清单》(见附件),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涉企软件的合并、变更、退出等情况及时更新。
  三、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将于2018年7月20日前按规定公布相关涉企软件接口标准或接口规范。有个性化需求的纳税人可应用税务机关提供的接口标准或接口规范,开发自行使用的软件。所开发的软件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检测,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报备后投入使用。
  四、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建设推广的IA数字证书及技术服务,同时支持纳税人办税中已在用的第三方CA数字证书。
  五、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严禁下列违规行为:
  (一)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求或建议纳税人使用未纳入清单的涉企软件;
  (二)列入《涉企收费软件清单》中的软件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三)列入《涉企免费软件清单》中的软件搭车收费、捆绑销售、借提供增值服务为名乱收费等变相收费;
  (四)涉企软件仅提供收费数字证书一种身份认证方式;
  (五)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求或建议纳税人使用收费第三方CA数字证书;
  (六)其他违反涉企软件规范管理的行为。
  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涉企软件收费举报电话:028-12366,邮箱:scsw12366@。
  四、本公告自2018年7月1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涉企免费软件清单
  2.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涉企收费软件清单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省税务系统涉企软件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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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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