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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财务快报及预算会审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21
实施时间: 2016-1-21
法规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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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管企业,有关委、局,各区县国资委及有关单位:
  春节假期临近,由于各单位放假时间与月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报送之间存在冲突,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对近期主要工作做出以下安排:
  一、为确保全市数据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应于2月6日(周六)下班前上报1月份财务快报,鉴于年前工作较多,请各单位及时将通知要求传达部署到所属企业,统筹协调,逐级落实,细化审核,确保报表填报质量。如所属企业结账时间较晚,上报困难,允许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对指标进行合理预计。
  二、为保证指标可比,便于及时掌握预算进度,各市管企业2016年财务快报应以合并口径报送,凡以前年度未按合并口径报送的企业,必须抓紧研究措施加强督改,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快报的规范报送。
  三、各市管企业要加强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月度应重点关注重大财务事项变动、重大利润增减因素,按产品产量、价格、板块、市场、进出口等量化分析。季度应做好全面分析,重点分析宏观政策、市场行情、行业运行特征、突出问题及重点举措,加强财务指标与业务的融合。市管企业应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的通知》(津国资财经[2013]6号)、《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市管金融企业运行分析工作的通知》(津国资财经[2013]14号)文件要求,按时报送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四、各市管企业应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市管企业201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国资财经[2015]20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管企业预算报表的通知》(津国资财经[2015]21号)文件要求,于1月31日前将2016年度预算报告报送我委。我委拟于2月底组织召开2016年市管企业预算会审会议,对市管企业上报的预算报告进行审核。请各市管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会审会通知将另行下发。
  以上工作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市国资委财经处。
  联系人:
  预算 陈婷 83607703
  财务快报 贺峰 83607704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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