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经信运[2018]34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6-13
实施时间: 2018-6-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83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18]13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全市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工作,请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及各区减负相关部门结合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8年,本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有关要求,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破”、“立”、“降”为重点,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关键环节,瞄准打造行政审批最少、收费最少、效率最高、透明度最高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以政府收入的“减”,换取企业效益的“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乘”。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新要求。深入贯彻国家简政减税减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总体要求,系统设计和统筹推进新一轮降本减负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二是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坚持问需问计于企,找准企业难点痛点堵点,从税、费、政府性基金、社保缴费等政府收入构成入手,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实施减负政策组合拳。三是制度创新优化环境。立足于建设“五个中心”和卓越的全球城市,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把握重要改革先行先试、创新发展率先探索的机遇,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城市创造力和竞争力。
  二、重点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通知》要求。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减负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函[2018]131号)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部门职能和本地区特点,明确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重点,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全面落实新一轮减负目标任务。今年5月9日,市政府发布新一轮减负政策举措,包括降低税收负担、降低政府性基金征收水平、降低收费负担等9方面18项政策举措,预计新增减负500亿元左右。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减负相关部门要抓住企业负担“痛点”,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要求任务,持续做好降本减负工作,确保今年全市降成本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巩固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成果。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减负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本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继续完善清单常态化公示和动态更新制度,建立资金台帐,对已取消、超标准收取、逾期未返的保证金加快返还。为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工作成果,牵头部门要根据需要适时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落实、资金台帐建立,以及应退保证金返还等方面情况。
  (四)进一步清理规范有关涉企事项。一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工作。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提升企业登记注册和注销便利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规范市场领域涉企检查行为。二要持续推动普遍性降费。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停征或减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三要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进一步规范电网环节收费,结合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电网企业税负,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降低电信资费,督促基础电信企业进一步落实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等降费措施。取消、降低部分服务性收费和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五)认真做好企业负担调查和评估。根据国家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统一部署,做好2018年度企业负担专项调查和评估工作。了解企业对减负工作成效、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等的感受,通过调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等重点惠企减负政策实施效果等开展评估,形成企业成本负担评价报告,作为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参考。
  (六)做好减负服务平台企业报送工作。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综合服务平台作为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的重要平台,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各区减负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关企业积极及时向服务平台报送相关报表和台账信息,并做好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工作,了解企业的减负需求。
  (七)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一要严禁各类违规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严禁擅自设立收费、检查等项目,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限收费,严禁越权收费、重复收费;严禁各种依托电子政务平台以及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行政职权向企业提供经营服务的行为;严禁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严禁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严禁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严禁强制要求企业捐赠赞助、订购报刊杂志、强制占用企业财物等各种摊派行为。二要加大查处力度。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减负相关部门及时受理社会和企业举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调查核实,分类予以解决,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相关企业和市减负办。属于政策不落实的,要责成有关单位推动落实相关政策;确属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八)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减负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推广各地区好经验和好做法。要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减负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部署,积极推进本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二)加强组织。市减负工作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形成分工协作工作格局。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各区减负工作相关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发挥减负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做好督查。市、区减负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本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表,及时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成效,迎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级联席会议四季度开展的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 宁劳社就[2010] 2010/3/19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 大政发[2014]13 2014/3/1
关于开展企业负担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3/5/6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 鲁劳社[2009]7号 2009/1/1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减轻企业负担支持 沪府办规[2024] 2024/3/23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 浙政办发[2016] 2016/4/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 湘建人教[2016] 2016/10/9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 温政办[2018]11 2018/11/7
关于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运行函[2 20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