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商标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省著名商标认定和再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工商标[2016]2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3-1
实施时间: 2016-3-1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12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
  为做好2016年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再认定工作,根据《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组织开展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要加强宣传,增强企业申报省著名商标的积极性,重点鼓励符合条件但从未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主动申报,加大对老字号企业、高科技企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优质企业的推荐扶持力度,着力引导品牌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实现申报行业多元化的丰富格局。
  二、各单位要坚持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对照标准,严格把关,据实填报考察意见。要认真核查企业近三年有无违法行为,督促申报企业事前自查并承诺,确保申报质量。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不予认定,且在三年内不予受理。各单位对初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与市局的沟通,市局将对各单位省著名商标申报初审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并通报整体情况。
  三、市局自今年开始启用省著名商标网上申报新系统,并将开展相关应用培训。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网上录入,加强省著名商标业务的学习,提前准备,严格按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省著名商标的网上申报工作,确保2016年省著名商标申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附件:1.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及要求
  2.省著名商标申报材料网上录入人员名单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3月1日

相关附件:
附件.zip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青岛市著名商标认 2014/4/1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6年著名商标认定工作的 黔工商商[2016] 20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