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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工商标[2016]6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6-6-17
实施时间: 2016-6-17
法规类型: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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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社会团体:
  按照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局制定了《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17日
  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实施计划
  为严厉打击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维护正常进出口贸易秩序,巩固我市传统对外贸易优势,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江苏省2016实施计划>的通知》(苏打假办发[2016]1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我市出口拉美国家的重点商品为重点整治品种,以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进出口环节为重点监管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同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积极支持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品牌,进一步提升我市出口商品质量,维护“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市场集中整治。加强对出口新兴市场,特别是出口拉美商品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特别是涉外商标专用权、认证标志、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强化市场检查和产品抽查,深挖侵权假冒销售网络,依法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指导专业市场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责任。
  (二)做好会展维权预警。加大对外展会、交易会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及时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举报投诉。督促展会、交易会主办方加强对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帮助企业预警可预见的知识产权纠纷,营造良好的展会市场环境。
  (三)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供应商的监管,及时发现出口侵权假冒商品信息和涉嫌售假的网站、网页、链接等线索,严厉打击网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
  (四)加强两法衔接力度。完善立案协助、调查取证、证据互认、协助执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涉嫌侵权假冒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增强打击效果。
  (五)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16]3号),建立出口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建立侵权假冒企业“黑名单”制度,按规定在“诚信南京”和相关部门网站进行公示。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和预警作用,加大行业自律、抵制恶性竞争,倡导诚信守法经营。
  (六)指导企业海外维权。引导和支持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在当地寻求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知识产权提升竞争实力。鼓励企业在海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商品市场、专卖店、“海外仓”等各类国际营销网点,注意收集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经营信息,并做好相关地区的知识产权预警工作。
  (七)积极加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曝光查处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违规企业和不法分子。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结合工作重点,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企业进一步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
  三、实施步骤
  2016年4-5月,调查摸底阶段。各区和各有关处室开展调查摸底,梳理我市出口拉美地区重点国别、重点企业、重点商品和重点口岸。加强对出口拉美地区企业的调研,针对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分工。
  2016年6—10月,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和各有关处室按照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出口拉美地区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强化监管,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加强宣传培训和对外交流,积极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2016年11-12月,总结上报阶段。各区和各有关处室认真总结“清风”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至市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清风”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利用侵权假冒线索通报、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部门联合监管合力。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各有关处室要加强日常工作情况信息报送和查办案件统计工作,按月上报统计数据,实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数据请每月汇总上报至市局公平交易局苏剑鹏(月度报表见附件)。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局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各有关处室加强对各区“清风”行动开展情况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将“清风”行动继续纳入年度打击侵权假冒绩效考核重点内容,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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