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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个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工商个企[2017]6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8-4-28
实施时间: 2018-4-28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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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场监管局,高新、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
  现将《2017年个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4月28日
  南京市工商局2017年个企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个企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和省工商局“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努力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的主题,主动对接“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努力构建“以信息归集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和推进双随机抽查、大数据监管、社会共治的有效途径,更好地服务“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
  一、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17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证照联动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81号)文件要求,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大力推进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强化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及联动监管工作的实施,推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等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督查通报,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以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建立完善本单位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主体库和检查人员库,制定本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按照高效的原则,将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的抽查与其他业务条线的抽查进行有机整合,避免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频次抽查。今年,省工商局牵头对基层市场监管软件实施了“三合一”整合,市工商局将组织开发市场主体移动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公示信息核查软件,并通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协查公示信息等方法,不断规范日常监管和抽查工作,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的有效方式和方法。
  三、全面贯彻落实信用监管的新机制、新制度
  要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8号)等文件的落实,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公开、共享和联合惩戒。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工商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工商规[2016]3号)的规定和流程,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企业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级登记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其他业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工作。加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做好异常名录列入、移出及材料归档等工作,及时公示列入和移出信息,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打下基础。
  四、大力推动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
  按照市工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关于转发省工商局省人社厅省统计局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工商个企[2017]3号)的要求,重点宣传新增社保、统计事项以及公示系统的调整变化、工商联络员注册、公示系统手机app软件等内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督促推进2016年度年报工作,确保完成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工作要求,企业年报率不低于85%。
  五、探索建立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长效机制
  按照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工商个企[2017]4号),本着“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积极推进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清理工作按时、高效、有序进行。
  六、规范实施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统一安排,牵头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抽查工作计划,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公示信息定向和不定向抽查工作,加强与其他业务条线的沟通协调,探索实施公示信息抽查和其他业务抽查的整合,落实公示信息在各类业务抽查中的全覆盖要求。
  七、进一步强化证照监管工作
  要突出抓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和主要商业场所、风景名胜区、机场地铁站等繁华地段及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证照监管。认真做好12315和12345平台转办的无证无照经营、转让出租证照等投诉举报的处置,力求件件有着落。继续抓好“六小场所”证照监管和“冻结区域”无证无照经营问题。抓好50条市级证照示范街(区)的巩固工作。要切实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排查整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无证无照经营的数量、分布及底数,力争市场主体无证无照经营存量逐步减少,努力杜绝失火、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中市场主体无证无照经营问题的发生,保障南京市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复查复审工作顺利通过。
  八、协同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和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原则,协调指导各查无联成员单位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做好“蓝天行动”、“春秋两季取缔无证照卷烟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常规性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其他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凡能与日常监管任务合并落实的,要鼓励和支持合并,减少重复检查,提高检查的计划性、有序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依托和利用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推动无照经营查处信息、专项整治信息的归集共享和联动监管的实施。
  九、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
  要及时做好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信息、严重违法企业以及黑名单信息的统计分析,形成报告,供同级政府和上级机关决策参考,为实施高效监管提供依据。要根据公示平台的信息浏览访问及查询频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的分布特点、12315投诉举报等情况,结合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监管工作要求和监管工作重点,为市场监管提供参考,推进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要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和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实施差异化的风险监管。
  十、强化业务培训与研讨,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商事制度改革后,各类新制度、新举措、新要求层出不穷,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也提出要加大对监管干部的培训力度,让监管干部真正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型监管方式。今年将重点围绕新型监管体系建设、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基层“三合一”监管软件、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移动监管系统等具体业务内容开展培训。同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强调研指导、考察学习、交流研讨,开拓思路,解决问题,创新方式,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十一、加强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督促考核
  商事制度改革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推进的改革工作日渐增多,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相关业务工作的宣传、培训和指导。要以考核为抓手,大力督促推进相关工作。凡是明确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监管工作,都要建立和完善督促考核机制,定期向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在实处。
  今年,我们要选择1-2个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积极合作探索社会共治的有效途径。加强与行业组织、社会组织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积极引导推动行业组织、社会组织的自治和自律,推动形成市场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我们还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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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年个企监管工作意见的 宁工商个企[201 201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