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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会[2018]61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6-11
实施时间: 2018-6-11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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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财政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大财监[2018]301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大财会[2018]180号)等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将于2018年6月至8月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检查工作,请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内控报告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详见附件)的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协调配合工作。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应当加强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本县区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指导和监督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的整改,推动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附件:大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大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大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关于印发2018年度财政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大财监[2018]301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大财会[2018]18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大连市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特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各单位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的报告。通过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级报告的质量检查,可对各单位填报内容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发现当前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推动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原则和组织方式
  总体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和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手段。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内部控制建设及其质量检查工作,不仅有利于推动我市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而且有利于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检查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中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参与检查,对全市市直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质量开展复核检查。
  (二)检查内容
  具体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填报内容及其附属证明材料。
  (三)检查方式
  采用报告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步骤:一是借助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开展报告审查,确定现场检查内容(2018年6月);二是通知各相关单位,集中报送备检材料并开展现场检查(2018年6—7月);三是分析汇总检查结果,与各单位确认后限期整改(2018年8月)。
  (五)检查依据
  实施检查的政策依据:《预算法》、《会计法》、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以及《关于印发2018年度财政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大财监[2018]301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大财会[2018]180号)等文件。
  三、工作要求
  为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从此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
  1.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专项复核检查对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
  2.成立(临时)组织机构,指定专人配合复核检查工作。
  3.建立工作制度,确保复核检查期间配合人员及时到位。
  4.及时提供资料,确保填报相关材料的完整准确,内容包括反映内控评级标准和报告的工作方案、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图、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培训资料、2017年度单位内控报告及附件、反映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相关材料等。
  5.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复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6.对检查组成员与被检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检查公正性及检查组成员违反廉政规定等进行监督。
  (二)检查小组
  1.检查组成员要密切配合协调,确保日常检查工作有序、高效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制度,严格履行请假程序。
  2.提高服务意识,实行首问负责制。公平、公正开展复核检查工作,不接受任何单位的吃请,接听电话或回答问题的态度要热情,解答要及时,跟踪要到位,反馈要迅速。
  3.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检查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各组在工作中若遇到或发现重大事项,须在第一时间由本组牵头人向市财政局领导汇报。
  4.保持联系渠道畅通。各检查组成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联系畅通。
  5.严格保密纪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审计署有关保密规定,保守检查过程中掌握的保密信息或商业秘密,使用专用计算机、专用移动存储介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宣传,不准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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