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28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于2018年6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市、县两级新税务机构将逐步挂牌。现将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的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启用新的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文件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涉及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职责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承继。行政相对人对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2018年6月15日前由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继续使用。
  四、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关于派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温 2018/9/30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青岛市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18/8/15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 国家税务总局济 2018/7/5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 国家税务总局内 2018/6/15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 国家税务总局陕 2018/6/15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18/8/15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 2018/9/21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业务事 国家税务总局黑 2018/6/15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的 2018/8/16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 国家税务总局重 201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