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比例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7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现将我省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核定比例公告如下: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100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股东误工补贴和股东养老金补贴征收 苏地税函[2006] 2006/5/12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 陕西省地方税务 2018/1/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 沪地税函[2017] 2017/12/26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 冀地税函[2000] 2000/7/7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 吉地税个所字[2 2000/12/15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 2018/8/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 桂地税发[2002] 2002/5/15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 桂地税发[2006] 2006/10/2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湘地税函[2005] 2005/6/16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通 黑地税函[2007] 200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