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涉税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发[2018]2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50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精神,为平稳有序推进重庆税务机构改革,确保改革后税务机构合法性、执法统一性,现将重庆市涉税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主体明确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制发的涉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尚未修改或废止之前,涉及国税地税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承担。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和修订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 冀国税发[2010] 2010/3/1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规 粤国税发[2010] 2010/7/13
关于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1/4/10
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8]11 2018/12/4
就《中国银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 2019/8/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 2018/6/15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市 大政发[2018]33 2018/8/25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 2025/3/27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豫地税发[2001] 2001/12/4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甬国税发[2007] 2007/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