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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国资发考核[2015]40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3-3
实施时间: 2015-3-3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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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属企业市州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引领作用,引导企业积极适应新常态和改革发展大势,加快提质增效升级,现就做好2015年度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4年度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
  省属企业要抓紧抓好2014年度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工作。认真对照《考核办法》和业绩责任书,核实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厘清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因素和特殊事项,认真分析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经营业绩提升路径和业绩考核工作改进重点,完成并报送总结分析报告。总结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2014年度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以及在减滑增效升级方面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实际效果,重点企业要按照对标管理的要求进行行业对标分析。
  (二)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科技创新、安全生产、节能减排、信访维稳、反腐倡廉等专项任务落实情况。企业发生重大决策失误、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与质量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群体性信访事件,需要说明有关原因、经过、后果、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三)影响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因素和特殊事项。重点分析企业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政策调整因素、资产重组、产权变动、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变动等事项对目标完成情况的影响。企业股权(资产)出让、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调整等导致的非经营性收益要单独说明。
  (四)当前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下一步经营业绩提升路径和改进重点。
  (五)企业内部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情况,以及对省政府国资委业绩考核工作的意见建议。
  考核指标为财务指标的,要依据经审计确认的企业决算报告认真填报;为业务或统计数据的,必须真实准确;经济增加值指标要说明计算过程。财务决算报告尚未审计确认的,先按财务决算报告填报,审计确认后再行调整。财务决算报告经省政府国资委审核问题较多不予批复的,考核等级不得进入B级。
  二、积极合理确定201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在年初的省属企业市州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会议上,省政府国资委提出了省属企业初步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已分解落实到省属企业。各企业要坚持稳中求进,加强形势研判,自树目标、自加压力,在落实分解指标的基础上,积极合理地确定201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经济效益增长要力争高于上年,管理类指标要持续改善。盈利企业要进一步挖掘增长潜力,亏损企业要努力扭亏增盈,全力以赴为保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对经济效益指标和经营规模指标,各企业要在省政府国资委分解的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奋斗目标,基本目标和奋斗目标将一并纳入省属企业负责人与国资委签订的业绩责任书。基本目标依据修订后的《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确定和计分。奋斗目标应明显好于基本目标水平,高于上年实际完成值,原则上要比基本目标高15%以上,符合省属企业保增长要求。
  企业完成奋斗目标的,国资委在核定考核结果时,将对相关考核指标直接计满分;并根据奋斗目标的领先程度、实际增长以及对省属企业保增长的贡献情况,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对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完成奋斗目标的,仍按照基本目标计分,实事求是地核定企业的考核结果。
  严格考核晋级标准和职工工资预算管理。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相比上年下降的企业,无论完成情况如何,考核等级不得进入A级。亏损企业考核等级不得进入B级。利润总额为亏损或目标值较上年下降的,同口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各企业要咬定目标不放松,着力抓好目标的细化分解落实,重点在深化改革、开源增收、节流控亏、压缩“两金”、剥离整合等方面狠下功夫,为全面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三、扎实推动业绩考核重点、难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省属企业要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结合企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在业绩考核重点工作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全面深化经济增加值考核。深入查找企业自身价值管理薄弱环节,有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更加注重资本的放大,更加注重资本的运行效率,更加注重资本的经营安全,不断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资本回报水平,不断改进和加强价值管理,坚决遏制经济增加值下滑。各企业要在企业内部全面推行经济增加值考核,针对价值管理的关键环节,把好投资并购决策关、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关和优质资产运营关,努力增强考核实效。
  二是切实加强功能分类考核。要尽快厘清分子公司业务类型,建立健全内部分类考核制度体系,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充分运用考核手段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凝聚合力,通过强化目标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加大奖惩力度,实现考核目标任务的层层分解、责任的层层落实、压力的层层传递,实现人人有任务、事事有落实、月月有检查、件件有回音。
  三是积极推进对标考核。主动与行业优势企业开展多维度、多层次的对标,发展问题和短板,通过考核倒逼实现持续改进和提升。要把对标贯彻于考核目标确定、过程监控、结果核定全过程,实现全覆盖。
  四是严格业绩考核激励约束。要按照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薪酬分配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机制,进一步增强业绩考核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各企业要按照《省属监管企业副职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支付过渡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副职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对工作不到位的,将扣减主要负责人绩效薪酬。
  五是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探索规划目标与企业负责人年度、任期考核目标的衔接途径,实施“三年滚动规划”制度,形成规划目标逐年分解落实、动态评估调整的工作机制。完成企业三年滚动规划编制并审核通过的,衔接落实任期考核目标,分期分批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四、及时做好过程监控、总结评估和材料报送
  省属企业要切实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和业绩考核过程监控,关键指标要设置严格的序时进度,建立健全考核措施台账。注重经验总结,扎实开展2015年度业绩考核完成情况预评估,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考核目标任务。
  请按照时间节点向国资委报送以下材料:2015年3月12日前报送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总结分析报告、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包括基本目标和奋斗目标);每月10日前将报送上月经济运行情况、考核目标动态监控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矛盾问题;11月13日前报送201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预评估报告。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
  联系人:孙 浩(0931)7879641
  高军文(0931)7879642
  传    真:(0931)7879589
  电子信箱:khc401@
  省政府国资委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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